公告日期:2024-05-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自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房子龙 联系电话:020-2802333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皓月 联系电话:020-280233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阅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项目 工作内容
2023年7月12日,华自科技及相关责任人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
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华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釆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定》([2023]28号)、《关于对黄文宝、佘朋
鲋、陈红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27号),因公司年度报告存在财务错
报:一是商誉减值计提不充分。2022年华自
科技商誉减值测试中,因未考虑研发费用对
营运资金的影响,导致2022年年报少计提商
誉减值准备470万元。二是跨期确认收入。
2022年,华自科技子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科
技有限公司确认6000万元收入,其对应客户
在2021年12月已完成产品验收入库,相关收
入构成跨期。针对上述事项,湖南证监局对
华自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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