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光智科技资讯
2024-04-23 21:33:1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4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为导向,全面性和重要性兼顾的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以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机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内部审计、财务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等。

(1)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要框架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了各机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 4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起到了必要的监督作用,同时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积极支持。公司董事会作为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公司明确了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制定了相应的部门及岗位职责,各职能中心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监督。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

(2)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敬业诚信、合作共赢、创新进取、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立足于红外光学、高性能铝合金材料行业的发展,紧抓国家大力发展新型清洁高效能源、高端精密电子设备、发展双循环经济、促进国家装备升级和产业升级的契机,专注自身业务,不断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

公司未来将继续以自主创新为核心,通过工艺技术的革新、优质设备的引进与研发、管理水平的提升、服务细节的优化、优秀人才的引进,持续向广大客户提供更具成本优势、更高品质、更高技术水准的产品,不断扩大客户基础并深挖客户需求,加深与知名企业合作,

(3)社会责任

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始终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力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实现企业、员工、社会的和谐发展。公司主要从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保护员工权益、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切实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协调,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为客户、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