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6
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18-028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原股东2017年度业绩补偿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 04月 23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原股东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及现金返还的议案》,并于2018年04月24日披露了《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回购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原股东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及现金返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2018年0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原股东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及现金返还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现就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3621号),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25,629.4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18,883.76元,两者孰低为
15,118,883.76元,少于承诺数3,381,116.24元,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公司拟回购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的发行对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246,062股。
根据公司与叶志君、陈连军、鹰潭盛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夏雪琴、叶梦娅、夏香云、叶君芬、陈领斐、朱云莲、叶君华、王建波、游奕跃、张旭、赵群英、郑如明、颜云莲、徐菊连、王斌、林雪芬、金兵德、林伯友(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签订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承诺及利润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承诺补偿协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宜后,恒锋工具以1元的总价回购注销补偿义务
人当期应补偿的股份,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后10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并根据《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时履行通知债权人、公告等法定程序。
目前,由于部分补偿义务人存在股份质押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无法回购被质押股份,故公司预计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经公司与部分补偿义务人沟通了解,补偿义务人正在积极筹集资金用于解除股份质押,并配合公司及时完成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将积极督促补偿义务人尽快完成解除股份质押手续并履行《盈利承诺补偿协议》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补偿义务人完成解除股份质押手续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5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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