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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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3 17: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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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18-009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表决的方式,在浙江省海盐县武原镇新桥北路239号公



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



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吕



建明先生召集及主持,董事会秘书陈子怡先生列席了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 2017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3618号),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052,654.1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2,302,650.64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230,265.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0,435,172.54元,减去2017年6月派发现金股利16,184,027.25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6,323,530.87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在充分考虑到企业目前的资金状况及未来投资资金需要,以及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的情况下,决定分配2017年年度的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5,186,7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2.60 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产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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