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恒锋工具资讯
2018-04-23 17: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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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4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3家全资子公司详情如下:



序号 类别 名称 基准日



1 本公司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3 全资子公司 嘉兴亿爱思梯进出口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4 全资子公司 恒锋工具(美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5 全资子公司 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资金管理、销售管理、采购与付款、实物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子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方独立运作、相互制约、权责分明,努力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确保公司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同时,公司在《公司章程》框架下,建立了相应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明确了授权范围、行使权力方式与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各司其职,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经相关专门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证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正常履职、发挥作用。董事会成员勤勉尽责,诚信自律,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战略规划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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