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恒
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工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
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
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86号文《关于核准恒锋工具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首次公开
发行普通股(A股)1,563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1,251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312万股,每
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1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431.93万
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21,309.41万元,老股转让资金净额5,774.32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 4,348.2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年6月26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天健验〔2015〕221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公司海盐支行
1204090029045387053账户。2015年7月,公司、保荐人共同与前述银行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
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额10%的,专户银行应及时通
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的钟德颂、包世涛可
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000.4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8.87万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966.80
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7.43万元;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967.2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为746.30万元。
公司2017年度以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17年
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8.42万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1 中国工商银行海盐 1204090029045387053 884,188.90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合计 884,188.90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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