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恒锋工具资讯
2024-04-25 17: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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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3家全资子公司,详情如下:

序号 类别 名称 基准日


1 本公司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 全资子公司 嘉兴亿爱思梯进出口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 全资子公司 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4 全资子公司 恒锋工具(美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治理、组织结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子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确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制度,并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能够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6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董事占半数。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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