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傅建中-已离任)
恒锋工具资讯
2024-04-25 17:54:2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6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傅建中)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1 日任期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傅建中,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 年 8 月至今在浙江大学从事数控技术与装备自动化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任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制造技术及装备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兼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先端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苏州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智能成型
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1.2023 年 4 月 25 日,本人就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2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会计政策变更、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1 1

2023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就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信息进行了资格审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人员构成
提出相关建议,同意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积极了解公司的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