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沈洪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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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7: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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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沈洪垚)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沈洪垚,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2005 年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机械系,2010 年获浙江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学位,2010 年在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11 年至 2012 年在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The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制造自动化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3年起,在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任教,2021 年晋升教授。现任浙江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副院长;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沈洪垚 3 1 2 0 0 1

2023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本着恪尽职守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好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公司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1 1


2023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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