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施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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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2 15: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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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13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沃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8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12日,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沃施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益森园艺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森园艺”)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沃施股份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500万元,期限为1年。同时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益森园艺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月8日



住所:闵行区元江路5000号



注册资本:61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海林



公司经营范围:农机具,园林机械、园艺用品,家居用品的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蔬菜、花卉种子(苗)批发、零售,从事园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566,327,235.65元,负债总额为1,118,559,878.35元,净资产为401,020,899.93元,营业收入为42,572,014.03元,利润总额为6,002,433.19元,净利润为6,002,433.19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沃施股份向中国邮储银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500万元,期限为1年。同时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益森园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向中国邮储银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500万元,期限为1年,同时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益森园艺用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13,90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净资产的34.83%,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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