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关于首华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首华燃气资讯
2024-10-24 1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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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4-087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华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华转债”(债券代码:123128)将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按面值支付
第三年利息,每 10 张“首华转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10.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

3、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息:计息期间为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票面利率为 1.00%。

4、付息日:2024 年 11 月 1 日

5、除息日:2024 年 11 月 1 日

6、“首华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首华转债”持有人享
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1.50%

8、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 年 11 月 1 日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首华转债”或“可转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支付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华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128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37,949.71 万元(13,794,971 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37,949.71 万元(13,794,971 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9、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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