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孚生物资讯
2018-06-13 19: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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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13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18-053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7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翠玲女士主持。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与表决,选举吴翠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翠玲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本次预留部分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不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同意以2018年6月12日为授予日,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股限制

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后,认为: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2名激励对象陈斌、胡海升、程宝林、马宪振、高宇哲、韩玲、吴映虹、肖敏、陈桂芳、刘伟芳、梁涛、罗勤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应以购买价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二)公司应回购并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名激励对象已授

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62,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合计5,056,02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为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后,认为:



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孙公司,公司对孙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孙公司北京大成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北京大成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孙公司北京大成的融资成

本,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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