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2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18-102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思电子”)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56万份,行权价格为15.04元/股,授予日为2018年12月11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2月1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2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11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于2018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1、神思电子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神思电子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356万份股票期权。
1、授予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神思电子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
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日:2018年12月11日。
4、行权价格:15.04元/股。
5、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名称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目前总股本的
量(万份) 数的比例 比例
井焜 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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