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2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
(五)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神思电子会议室
(七)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议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内容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8.00 √
议案
9.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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