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327,447.4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6,894,355.8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7,648,728.3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77,482,871.10 元。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公司资金需求等,为更好的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未达现金分红的条件,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说明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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