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到避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 2023 年 12 月 20 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
将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均全部参加,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2023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进行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地给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六次股东大会,其中现场参会一次,线上参加会议五次。
本人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审议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恪尽职守,积极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共同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序 日期 董事会届次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意见
号 类型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第四届董事会 的议案
1 2023 年 4 月 2023 年第一次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 同意
会议 案
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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