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到避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
2023 年 12 月 20 日,因公司董事会期限届满,公司换届时本人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3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
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2023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进行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地给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向独立董事传递信息;在重大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发布后,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传递、解读规则并提示规范运作重点事项;公司为独立董事现场会议和工作、及时获取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供了提供畅通的沟通途径和支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履职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等会议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在公司现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同时,日常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经营中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有关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能时刻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积极、认真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履职能力,对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七、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树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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