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08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8-032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80,7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3.7468%;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299,01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814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5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258号)同意,2015年6月10日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份总额为6,667万股。
公司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8年5月10
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确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止2017年
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0,000,5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共计转增60,003,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将增加至126,673,000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8
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26,673,0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0,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468%;无限售流通股为45,923,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6.253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兴集团”),股东中国双帆投资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帆投资”)、杭州天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眼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股份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5年12月31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高长虹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所持股份的20%;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中国双帆投资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20%;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杭州天眼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的25%;其余股东通过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完毕;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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