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专项审核报告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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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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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 29 号院 1 号楼 14 层 1401 邮编:102600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专项审核报告
亚泰国际专审字(2024)第 0036 号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
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合纵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对合纵科技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
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泰国际会审字(2024)第 0135 号】。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我们对合级科技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完整性及其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合纵科技公司管理层确认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及违规担保情况是否完整。
为了更好地理解合纵科技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页无正文,为合纵科技专项审核报告签字盖章页]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编制单位: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3年初占用资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 2023年末占用资金余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用 会计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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