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元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逄伟 联系方式:010-5608890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锋 联系方式:010-5608890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逄伟、刘洋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4 月 1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看公司的三会资料及信息披露资料;现场查看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网络检索相关信息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档案文件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如适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上市
前已建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立)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查看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
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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