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厚普股份资讯
2024-12-20 16:03:07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2-2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接受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厚普股份”或“公司”)聘请,作为厚普股份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经过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除非特别注明,本发行保荐书所使用的简称和术语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本保荐机构出具《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附件),授权保荐代表人丁梓和曹永林担任厚普股份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厚普股份本次发行的尽职调查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事宜。

1、丁梓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丁梓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主持或参与致远新能 IPO、三祥科技北交所 IPO、科伦药业可转债、厚普股份以简易程序定向发行股票、航特装备新三板挂牌等项目。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投行理论和实践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重大监管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2、曹永林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曹永林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主持或参与谷数科技科创板 IPO 项目、同益中科创板 IPO 项目、雪天盐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运达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睿博光电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以及多家拟上市公司的股改及挂牌上市。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投行理论和实践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重大监管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发行项目的项目协办人为孙越,项目组其他成员为胡思旗、曾钰程、郭
宇莱。

孙越先生,曾参与利安隆并购重组项目、三祥科技北交所 IPO、厚普股份以简易程序定向发行股票、航特装备新三板挂牌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胡思旗先生,曾参与厚普股份以简易程序定向发行股票、科伦药业分拆科伦博泰至香港联交所上市财务顾问等项目,以及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曾钰程女士,曾参与厚普股份以简易程序定向发行股票等项目,以及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郭宇莱先生,曾参与航特装备新三板挂牌等项目,以及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四)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丁梓、曹永林

联系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