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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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1: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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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3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申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和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
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2023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立 信出具的《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和《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鉴证报告》。

(三)2024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申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和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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