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信息发展资讯
2024-04-25 21:26:22
  • 1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469 证券简称:信息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1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息发展”)控股子公司交信北斗(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信北斗北京”)拟与公司关联方国交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交信息”)签订《数据服务框架协议》,合同约定数据服务采购含税总价款为 200,000 元。

交信北斗北京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交信北斗(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北京国交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国交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50%股权。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近十二个月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子公司累计关联交易签约额为 298.86 万元(不含前期已审议披露)。本次交易后,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与公司实控人及其控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将超过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项交易需由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
级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通过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本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交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5AAR6E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庄路 89 号院专网楼 3305 室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牛文江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产品设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北京国交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国交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50%股权。

2、关联关系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804.85 万元,负债总额 1,469.40 万元(其中非流动负债 106.61 万元,流动
负债 1,362.79 万元)、净资产 1,335.44 万元、营业收入 2,091.01 万元、利润
总额-199.70 万元、净利润-199.70 万元。

最近一期(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447.29
万元,负债总额 806.97 万元(其中非流动负债 27.00 万元,流动负债 779.97 万

元)、净资产 1,640.32 万元、营业收入 1,899.27 万元、利润总额 304.88 万元、
净利润 304.88 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数据服务框架协议

甲方:交信北斗(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国交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 昆明出租汽车监管平台技术数据服务、甲方就此支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