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赛摩智能资讯
2024-04-19 21:46:1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0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中兴华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合伙人数量 17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83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63 人。

中兴华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8.4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5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15 家,上市公司
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48 亿元,中兴华在
上年度审计制造行业上市公司 76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602.43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 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
管措施 2 次。中兴华从业人员 39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询问与讨论,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均由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经理担任。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等。

中兴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审计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及时、充分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