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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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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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事务所”)

(2)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5)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6)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审华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03 人、注册会
计师 51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 人。

(7)中审华事务所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83,656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60,81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499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共计 25 家,主要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3,640.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中审华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广
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二)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认定,并出具了《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公
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审华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中审华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2 年度会计报表时所复核的资料和经审计会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四)对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广
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
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审华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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