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逸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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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21: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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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逸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度,本人作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任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曹逸倩,1981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
任集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助理;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中财信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
经理;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经理;
2017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合伙人;2021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沪深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 年 5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在每次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 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会
议的情况如下(至离任):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曹逸倩 3 0 3 0 0 1

以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经过客 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忠 实履行职责,任职期间均能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或者缺席的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进
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尚未施行,因此,报告期内
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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