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如下: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性质
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2 广州创想云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3 东莞惠伦晶体器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4 东莞惠伦实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5 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6 惠伦(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7 惠伦晶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子公司
8 香港惠伦实业有限公司(韩国) 惠伦(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公司共有七家子公司,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子公司适用母公司的全套内控制度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或推荐,其重要人事变动、重大经济活动等均需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和备案。公司通过财务报表、经营会议等方式及时掌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和控制下属子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下设的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的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在《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并且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重大投资管理的范围、审批权限、决策控制、执行管理、处置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对外投资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内部控制要求的情形。
(3)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的内控管理,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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