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1
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21-00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9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0日—9月21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15:00至2018年9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二路9号119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建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86,426,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7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1,683,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4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4,742,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9,263,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521,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4,742,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1%。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6,373,0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1%;反对5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210,4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5%;反对5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6,373,5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
5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210,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79%;反对5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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