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1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交易事项前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在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作出,经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涉及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对上述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仁宝 张文魁 梁晓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