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赢合科技资讯
2018-11-09 17:09:1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11-09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1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2018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8月17日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2.03元/股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万股。

5、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资金筹措
原因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0万股。

6、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如下:

获取的限制 占预留授予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本的比例

(万股) 总数的比例

1 方学卫 核心管理人员 10 10% 0.0266%

合计 10 10% 0.0266%

注:(1)上述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的原则回购注销。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票解除限售安排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5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后 50%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19年的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

公司净利润增长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