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威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耐威科技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
国信证券通过审阅公司内控相关制度,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门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及有关文件、内部审计报告、监事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圆全专审字[2018]000579号),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北京耐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中测耐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赛莱克斯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北京瑞通芯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运通电子有限公司(GLOBAL ACCESS ELECTRONICS LIMITED)(香港)及SilexMicrosystems AB(瑞典)、Silex Securities AB(瑞典)、SilexMicrosystems Inc(美国)、北京微芯科技有限公司、青州耐威航电科技有限公司及海南耐威科技系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有纳微矽磊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耐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迈普时空导航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镭航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瑞科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飞纳经纬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西安耐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耐威思迈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耐威航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极芯传感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科耐威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州耐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南京兆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开展,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1)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2)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开发、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信息披露等。内控评价范围中涉及的公司治理层面、业务流程层面的主要控制活动和事项,公司重视其中是否发生了控制偏差,防止因内控失效而导致公司高风险运行。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业务整合风险、关键人才缺失风险、投资决策风险、子公司管控风险、产业政策风险、战略规划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项目 重要程度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当年合并财务报 缺陷影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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