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4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三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开,应到监事人数3人,实到监事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新阳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后,会议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修订<委托理财制度>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16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二)、公司三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
开,应到监事人数:3人、实到监事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新阳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后,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三)、公司三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
开,应到监事人数:3人、实到监事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新阳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后,会议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公司三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开,应到监事人数:3人、实到监事人数:3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
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新阳同志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公司三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1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到监事人数:3人、实到监事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新阳主持,经
与会监事审议后,会议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资金额的议案》;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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