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4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通过对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故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程序将该关联交易程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安广实 李健 陈俊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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