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关于“先导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九次公告
先导智能资讯
2020-11-30 11: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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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1-3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先导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九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先导转债”(债券代码:123036)赎回价格:100.30 元/张(含当期应
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3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9 日

3、赎回日:2020 年 12 月 10 日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0 年 12 月 10 日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0 年 12 月 15 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 年 12 月 17 日

根据安排,截至 2020 年 12 月 9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先导转债”将被强
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先导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先导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可能与“先导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
资者不能在 2020 年 12 月 9 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
赎回“先导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先导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先导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开发行 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先导转债,债券
代码:123036),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 亿元,期限 6 年。2020
年 1 月 10 日,“先导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起进入转股期。先导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39.15 元/股,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38.99 元/股。

二、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1、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人民币时。

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2、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9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38.99 元/股的 130%(即 50.69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先导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中利息计算方法,因“先导转债”
赎回期为第一个计息年度(即 2019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票面
利率为 0.30%,计息日为 2019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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