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8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7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7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
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13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7月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新锡路20号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在2017年7月12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7月6日—7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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