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3
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6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8年9月1日,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东冠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网科技”)相关股权交割后以冠网科技60.05%股权作为质押,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4,60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投资并购冠网科技60.05%股权的部分对价款。
以上最终贷款额度与期限等以实际办理及银行审批结果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雷洪文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上述申请并购贷款及股权质押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的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有助于更好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及冠网科技的正常经营。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等相关资料,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拟在冠网科技相关股权交割后以冠网科技60.05%股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4,60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投资并购冠网科技股权的部分对价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项的总体安排。
2、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
(1)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4,600万元、期限3年的并购贷款用于公司投资并购冠网科技的部分款项支付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有助于更好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2)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项的总体安排。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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