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云科技: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浩云科技资讯
2018-05-20 1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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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1

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4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前述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原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18年 4月 17 日的总股本



218,370,6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2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2,273,807.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8股,合计转增股份数量为



174,696,527股。由于公司已于2018年5月9日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手续,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8,291,439股,按照



“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按照目前股本总额重新计算的2017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8,291,4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1.02037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1833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02903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4074元;持股1个月以上



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203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18,291,43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92,987,96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



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66 茅庆江



2 01*****000 雷洪文



3 01*****439 袁小康



4 01*****177 茅屏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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