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在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必要的核实,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旎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6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会计学专业。广州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广州市高层次人才(青年后备),已取得由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6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广州
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讲师;2019 年 5 月至今,任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副
教授;2020 年 6 月至今,任广州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21 年 12 月至今,任艾
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李旎 7 7 0 0 0 否 3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现场出席了历次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并对审议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对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反对意见或弃权意见。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现场出席了历
次股东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参加审计委员会 6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均为本人亲自现场参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履行了相应职责。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序
会议名称 议案 意见类型
号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 第一次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1、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
2、《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内部董事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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