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康斯特资讯
2019-03-22 18: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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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3-23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28日—3月2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15:00至2019年3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5号楼公司会议室

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如需参加网络投票,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拟建生产项目优化调整为MEMS传感器垂直产业智能制造项目的
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与本通知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5号楼公司会议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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