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康斯特资讯
2019-03-13 15:38:2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3-14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拟建生产项目优化调整为MEMS传感器垂直产业智能制造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公司的拟建设方案,调整后的项目仍为研发生产项目,且实施地点及方式可以有效的降低投资风险,符合现行行业状况及产业需求,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之一)
冯文: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3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之二)
郭蕙宾: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3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之三)
钟节平: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