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8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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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沃燕波、杨江锋、王远等1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由于上述授予事项发生变动,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4,639.73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4,613.83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4,639.73万股变更为34,613.83万股。
故公司需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具体如下:
章节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内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34,639.73万元 34,613.83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34,639.73万 公司股份总数为34,613.83万
第十九条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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