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鹏辉能源资讯
2022-09-08 17: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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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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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2-130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6号)文核准,于2020年10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每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0,000,000.00元,扣除含税保荐及承销费金额19,928,000.00元,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870,072,000.00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支付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649,078.98元(含税金额),其中不含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1,387,861.97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8,612,138.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10月27日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GD-08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基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鹏辉能源常州动力锂电有限公司、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沙湾支行等银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账户开立银行”)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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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总共开设了七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海通证券成为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后,公司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公司和海通证券及各募集资金账户开立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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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沙湾支行 645773802994 0 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 本次注销

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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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广州万博支行 020900293810503 0 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 本次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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