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生堂: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决议的公告
广生堂资讯
2018-02-05 20:16:3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2-06

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18012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8年 1月 31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于 2018年 2月 5 日在福州市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B 区10号楼 B 座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3 人,3 名监事全部参与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 2月 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