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股份: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中泰股份资讯
2018-09-13 16: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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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14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制性股票

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9月17日。

2、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143.10万股,占现有总股本0.5744%。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6名。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现按照限制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期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相关解锁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夏柳荫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1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夏柳荫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并对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3、201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夏柳荫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1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最终确定向符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60万股。

6、2015年9月15日,公司授予的16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并确定于2015年9月16日上市。

7、2016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6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

8、2017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高士良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8,000股

9、2017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认为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6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

10、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66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锁条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2015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锁期相关解锁事宜。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已满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整个计划有效期为4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12个月为锁定期。第三个解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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