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7
中泰股份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
关于对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第三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锁期的资格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66名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规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其解锁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为6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锁期相关解锁事宜。
委员签字:
章有春
黄加宁
陈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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