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31 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公司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序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审计部围绕内控制度体系中涉及的相关业务操作规范要求,风险管理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和内控检查。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参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从公司治理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合理保障。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分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包括:公司治理层面、公司业务流程层面。
公司治理层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公司业务流程层面主要包括以下内
容: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合同管理、对外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及沟通、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内部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公司治理层面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规范运作,持续完善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各层级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规及内控制度行使职责。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符合业务特点和内控要求,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通过部门工作职责、组织结构图和流程图等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文件进行明确规范,各部门岗位职责基本做到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2)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履行发展战略相应职责。战略委员会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发展目标,并根据发展目标制定战略规划,并据此推进战略实施进程,健全了战略实施相关信息的收集、筛选、分析等机制,增强公司对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敏感度和判断力。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2023 年公司从经营端调整产品布局和客户结构,从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