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3
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6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8年7月9日(星期一)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7月9日14:30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8日15:00至2018年7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51号首享科技大厦9楼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3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2018年7月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2.2债券期限
2.3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2.4发行方式
2.5担保安排
2.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7募集资金用途
2.8承销方式及交易流通安排
2.9偿债保障措施
2.10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
年6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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