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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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9 1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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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30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9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4日以直接送达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表决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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