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6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于
2024 年 09 月 25 号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2,000 吨环保型光引发剂、年产 50,000 吨 UV-LED 高性能树脂等相关原材料及中试车间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1,348.95 万元(含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按程序注销后,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6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8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 85,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01.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4,099.00 万元,另减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含税)172.90 万元,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 60.7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986.8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5-9 号)。
根据《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金额(万元)
年产 12,000 吨环保型光引发剂、年产
1 50,000吨UV-LED高性能树脂等相关原 109,748.00 73,986.82
材料及中试车间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19,748.00 83,986.82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下简称《使用制度》)。
根据《使用制度》,本公司对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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