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新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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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0 2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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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

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通新材”)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就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前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标准事宜特作以下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公告日为2018年7月11日,公司股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7月10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前一交易日(2018年7月1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1.80元/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2018年6月1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3.66元/股,公司股票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相对于大盘、同行业板块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前 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项目 第21个交易日(2018 前一交易日(2018 涨跌幅

年6月11日) 年7月10日)



四通新材-股票收盘价格(元/股) 13.66 11.80 -13.62%

创业板综指-收盘(SZ399102) 2,061.72 1,930.40 -6.37%

有色金属指数-收盘(000819) 4,517.29 4,003.01 -11.38%

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内的累计涨幅为-13.62%,未超过20%;剔除大盘因素(参考创业板综合指数)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参考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别为-7.25%和-2.23%,均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股价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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